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基层治理的作用,我们与
小区居民杨女士到社区反映邻居王女士喂养一只大型犬只,她到屋顶对植物进行养护时,遇到王女士喂养的狗到屋顶放风。杨女士认为王女士没有对狗进行牵绳规范养狗,对她造成了人身威胁;王女士认为杨女士把房间出租给外来人员属于群租,所以才养狗保障安全,因此发生矛盾纠纷。
根据2010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使用犬绳牵领。”王女士在社区内饲养大型犬且未对自己饲养的犬只进行牵绳违反了上述规定,不仅如此其行为还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根据2017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规定:“出租房屋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
金检君提醒大家,作为出租人应主动履行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督促住房使用人进行来蓉人员登记等责任义务,以此消除邻居的安全疑虑。
据了解,经过社区的多番耐心调解,杨女士与王女士握手言和,杨女士保证在2个月时间内解除群租合同,王女士保证规范养狗,双方和谐化解矛盾。
面对严峻的疫情考验,区检察院以党员干警为主体的“正义金剑”突击队深入一线 , 做好源头防控,他们是闻令而动、亮剑出击的战斗先锋; 各项检察工作不等不拖 ,他们是听党指挥、坚守正义的检察铁军。
多次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检察日报正义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有关工作受到上级肯定和街道社区、群众赞扬,“正义金剑”党员突击队被金牛区委评为“金牛区青年突击队标兵”,“正义金剑”党建品牌更加发光发热。